0471放眼卷三049之〔魯迅傳奇〕(四)

  魯迅還是一個超級零食控。家裡,總是零食不斷,寫文章時常常零食不離口,一邊寫,一邊吃。

  魯迅在《華蓋集續編》中記載道:「夜間,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,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,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。不料一吃,又吃了一大半。」

  一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。

  魯迅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,有一次期末考試成績優異,學校發給他一枚金質獎章,魯迅竟然跑到鼓樓街把它賣了,買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來。

  晚上讀書時,就以零食為伴。零食吃完了,就開始嚼辣椒。

  這零食控,真不是蓋的。

  魯迅尤其偏愛甜點。

  早在日本留學時,他就愛上了一種類似「豆沙糖」的茶點,回國後特別思念,不惜託人從日本「海淘」回來解饞。

  當然,他最最喜歡的零食是沙琪瑪。魯迅見了這個,「就不要命了」。

  有一次,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,玩著玩著,就看見了沙琪瑪。海嬰直流口水:「爸爸能吃嗎?」

  魯迅的回答實在是太好玩了:「按理說是可以的,但爸爸只有一個,吃了就沒了,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。」這個平時什麼都依著兒子的爸爸,竟然和兒子爭起一塊沙琪瑪來。

  魯迅也是一位時尚達人。

  1903年,魯迅赴日留學不到一年,就把辮子給剪去了。當時,把辮子剪掉的中國人,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樣不可思議。

  但魯迅才不管嘲笑和譏諷,我就是要留平頭,咋地?後來,他乾脆為自己設計了一款經典造型:鐵刷一般整齊的平頭,加上隸書「一」字的鬍子。

  這造型,陳丹青評價是「好看至極」:

  「非常的五四,非常的中國,又非常的摩登。」

  「真是非常非常配他,配他的文學,配他的脾氣,配他的命運,配他的地位與聲名。」

  很少有人知道,魯迅年輕時,很喜歡為自己設計服裝。

  1911年,魯迅給自己設計了一件大衣,樣式簡單,還帶暗扣,挺括而新潮。

  許壽裳在《亡友魯迅印象記》中回憶道,

  「形式很像現今的中山裝,這是他個人獨出心裁,叫西服裁縫做成的。」現在年輕人穿衣,喜歡混搭。

  我們覺得時髦新潮,卻不知魯迅早在民國就開始玩混搭了。

  許廣平最喜歡的一張魯迅照片,就是魯迅穿混搭風的照片。漁夫毛衣開衫裡搭配v領毛衣,內搭一件中式立領襯衫,並把毛衣塞到褲子裡提高腰線,混搭層次分明,十分前衛,讓他整個人充滿了一種悶騷氣質。……(待續)

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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