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:我記得,我大哥有兩個兒子,大兒子小我一歲,小兒子小我三歲。我爸爸有一次在他們過年回家,就問我們三個你們長大想做什麼?我大哥的大兒子要做大總統,因為我爸爸的書房有國父孫中山先生非常烕嚴,然後另外一個就是我爸爸的照片。我大哥的二兒子要當警察,因為他覺得警察最神氣。我說:我要當畫電影招牌,我不曉得我爸爸有沒有對我非常失望,但事實上,當然了。我大哥的大兒子沒有當成大總統,二兒子也沒有當成警察,只有我當成漫畫家。所以一個人的志向,要在非常早的時候,你要問自己:你想成為什麼?為什麼要成為?如何成為?尤其是如何成為最要。我小時候就要成為畫電影招牌,直到我九歲的時候,民國四十七年,台灣流行漫畫,有漫畫周刊、漫畫大王、魔幻少年。我第一次看到漫畫,就覺得我將來一定要成為漫畫家,但我跟其他漫畫家不太一樣,我知道漫畫最重要的就是內容、內容、內容。所以我九歲的時候,看完全村所以能夠接觸到的書,大概有1,000多本。裡面當然有《魯賓遜飄流記》、《大小人國遊記》、《湯姆歷險記》、《三劍俠》、甚至有卡馬佐夫的兄弟們,我把所有的書都看,然後我自己學著編故事,然後講故事給我媽媽聽。我媽媽去喂豬,我就跟著講故事。去喂鴨,我就跟著講故事,每個小孩都是天才,只是媽媽不知道。每個人都可以厲害百倍,只是自己不相信。她雖然說你畫那個,以後能混飯吃嗎?我說可以,我可以去畫電影招牌,後來我開始在畫漫畫。她就說這個真的有人要登嗎?我說一定的,一定會有人登的。記得我初中二年級的暑假,我寄了四頁漫畫給台北的出版社,那我畫的漫畫是非常尊的,就是我先去打聽,真正的漫畫用的是什麼稿紙?它那格子要用鴨筆畫,然後用的是什麼墨水去畫?字要寫在那裡?字要寫在那個畫畫的旁邊,裡面的講話的泡泡不能寫字。然後北台就來一封信,說我可以請你當漫畫家,月薪300塊,提供吃住,我就非常高興,就跟我媽媽說:媽媽,明天早上我要坐早班車去台北了,她說你最少要跟你爸爸講一聲,像孔子所說的:父母在,不遠遊,遊必有方。我跟我爸爸很少講話,他都平常扮演一副很凶的樣子,然後他吃完飯,就趟在那個藤椅,然後在看報紙,我站在他背後就說爸:我明天要去台北,他說去幹嘛?我說去畫漫畫,他說找到工作嗎?我說找到了。他說那就去吧。我講14個字,他講13個字,我沒有走到他前面,他也沒有回頭看我。第二天,我搭6點20的第一班車到台北,然後坐上火車,我說得坐在火車最後一節,火車最後一節是空的,有一個門,有一根鐵,我就把腳放在底下,然後看著一直倒退,往後走的軌道,看著一直遠去的故鄉。我心中都大喊:從此不回去了。然後到了台北,搭了三輪車,到了光華商場,那裡有一個違章建築,房子還蠻大的,那就看到一個小孩,身高沒有比皮箱高多少,就說你就是蔡志忠,我說是。我說你不是叫我來嗎?他就帶我去睡覺的地方。睡覺的地方條件很差,房間大概4平方米,左右兩邊有一個兩層的床,睡了連我在內4個人,兩個人坐著,兩只腳都會撞到。然後,第二天清晨,大概4點多,我依稀從雞鳴狗叫聲、羊叫聲,變成十字路口卡車發動的聲音、汽車的喇叭聲,自己閉著眼睛想:我現在是漫畫家了,就高興得不得了……
知音人語:事有揍巧:蔡翁與其侄子之年齡相若,俱先後立下志願。由於後者彼等空懷抱負,無不鎩羽而歸,而蔡翁則安份守己,腳踏實地,悉心奮鬥,更能破繭而出,成就予人刮目相看。
蔡翁好學不倦,西方殿堂級漫畫叢書,竟然能在十歲以前省覽無遺,去蕪存菁,漫畫神童之綽號不脛而走。
《言之有物》,乃其『必殺技』。其在業界之見聞識廣,事業如日方
中。除此以外,作品俱「自編自導」另加幾分『憚意』,令讀者〔百看不厭〕,無不口碑載道,如沐春風。
蔡母擔當個案瑑磨之角色,《子母檔》無異牡丹綠葉,大放異彩,一時傳為佳話。
蔡翁過人之處,乃秉承「台上三分鐘,台下十年功」之思維,其事前所準備之工夫,思過半矣。
其「克苦耐勞」之毅力,更難出其右,每當察覺『比上不足、比下有餘』與五柳先生之『每有會意,便欣然忘食』,處之泰然,如出一轍,一切煩惱自然過其門而不入矣。……(待續)
二0二五年七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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