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文導引】—申命記15章1–11節:
論豁免年
15 「每逢七年末一年,你要施行豁免。 2 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: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,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,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。 3 若借給外邦人,你可以向他追討;但借給你弟兄,無論是什麼,你要鬆手豁免了。 5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,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,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。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耶和華必大大賜福於你。 6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於你,你必借給許多國民,卻不致向他們借貸;你必管轄許多國民,他們卻不能管轄你。
宜濟貧乏
7 「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無論哪一座城裡,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,你不可忍著心,攥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, 8 總要向他鬆開手,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,補他的不足。 9 你要謹慎,不可心裡起惡念,說:『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』,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,什麼都不給他,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於你了。 10 你總要給他,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,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,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,賜福於你。 11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,所以我吩咐你說: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。
【個案來龍】—義人述說『慷慨之道』,大細無遺,並敦促彼等為悅神喜悅,務須貫徹始終云爾。
【個案去脈】—牧者初則懺悔,繼而「奉公守法」、「坐言起行」,掀起 漣漪,懿行青史長留。
【故事寓意】—該《愛主耶穌》之見證,將『施比受更為可福』發揮得淋漓盡緻,哈尼路也!
【在下解密】—為回應編撰諮詢,在下有如下之著墨:
- 問:你要如何幫助哪些困苦窮乏的人?
答:吾儕苟能以〔助人為快樂之本〕為懷,從不計較得失,庶
幾近矣,願與諸君共勉。
- 問:耶穌的生命和教導如何激勵你向他們伸出援手?
答:吾儕苟能貫徹『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』之【真理】四處行
走,自然得心應手矣。
二0二五年七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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