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溫罄提示】:在下有感坊間對《靈命日糧》從『屬靈』方向導讀不
勝枚舉,為求『去蕪存菁』,在下冀從另一角度(屬性)去衡量,略加解密,也許殊途同歸焉,哈尼路也!
【經文導引】—耶利米書31章31–34節:
31 耶 和 華 說 : 日 子 將 到 , 我 要 與 以 色 列 家 和 猶 大 家 另 立 新 約 ,
32 不 像 我 拉 著 他 們 祖 宗 的 手 , 領 他 們 出 埃 及 地 的 時 候 , 與 他 們 所 立 的 約 。 我 雖 作 他 們 的 丈 夫 , 他 們 卻 背 了 我 的 約 。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。
33 耶 和 華 說 : 那 些 日 子 以 後 , 我 與 以 色 列 家 所 立 的 約 乃 是 這 樣 : 我 要 將 我 的 律 法 放 在 他 們 裡 面 , 寫 在 他 們 心 上 。 我 要 作 他 們 的 神 , 他 們 要 作 我 的 子 民 。
34 他 們 各 人 不 再 教 導 自 己 的 鄰 舍 和 自 己 的 弟 兄 說 : 你 該 認 識 耶 和 華 , 因 為 他 們 從 最 小 的 到 至 大 的 都 必 認 識 我 。 我 要 赦 免 他 們 的 罪 孽 , 不 再 記 念 他 們 的 罪 惡 。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。
【個案來龍】—經文顯示:神會和相關部族重新立約。彼等郤忘恩負義,公然反叛,違反神之旨意。神好憐憫,飭令他們必須遵守律法,凡能悔改,願作子民,決不追究云云。
【個案去脈】—一位身心飽受邪靈煎熬之徒,能痛改前非,蒙神赦免之始末。
【故事寓意】—浪子回頭金不換,放諸四海皆準。
【大晚解密】—為回應編撰諮詢,在下有如下之著墨:
- 問:為何倚靠上帝的大能,便能擺脫長久難以根除的罪?
答:全能的神,理所當然。
- 問:你如何倚靠聖靈的幫助,活出衪所賜的新心?
答:苟求神帶領,自然能化戾為妍,渙然一新,願與諸君共勉。
二0二六年一月二日存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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